昌国徽律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南山区法学会成员,深圳维德公益律师,“新雨”计划进校园授课律师,“法润福田”进社区主讲律师,现为广东兆广律师事务... 详细>>
律师姓名:昌国徽律师
手机号码:1813825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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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3201510685909
执业律所: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座1306
摘要:近年来,随着走私、毒品、腐败等上游犯罪的日益增多,与之相伴随的洗钱犯罪问题在我国日渐突出,不仅破坏了我国金融秩序,而且危害到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从众多的洗钱犯罪中反映的哪些主要问题?我们来详细了解。
(一)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意识不高,资金交易习惯落后。突出的表现是,部分公众没有认识到个人身份信息的重要性,随便将身份证件有偿或无偿地出借或出售,给洗钱分子合法开立洗钱账户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我国部分地区虽然经济发达,但仍固守着落后的现金交易习惯,增大了交易成本和风险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不法分子的洗钱活动。
(二)部分金融机构对高管人员缺乏监督,内部风险控制滞后。例如,广东开平中行“10·12”案、黑龙江河松街中行高某案都反映出了银行内部对高管人员的监督缺位。此外,部分商业银行采用强制员工摊派、提高信用额度、加长免息期等方式扩大信用卡经营规模,而忽视相应的身份识别;大力推广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非面对面”交易方式,而对其中潜在的洗钱风险缺乏相应的控制;更有甚者,为了创造吸收存款业绩,放松审核制度,为洗钱分子打开了方便之门。
(三)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严重,共享程度低。例如,客户身份识别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金融机构控制经营风险的有效手段。然而目前某些政府部门过分强调部门利益,使金融机构难以获得权威信息来充分核实企业和个人身份证件的真伪。此外,某些对反洗钱资金监测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如海关出入境信息、证券股东信息等,尚未与反洗钱资金监测系统联网,影响了反洗钱资金监测甚至打击洗钱犯罪的有效性。
(四)有些地区盲目招商引资,忽视投资质量。某些地区通过各种优惠甚至奖励政策来吸引投资,很多不法分子便从中渔利;有的地区一味强调投资规模,忽视对资金来源的审核,一些不法分子就以投资商的身份大肆进行洗钱活动。例如大毒枭刘某就曾化名在广西桂林以投资名义清洗毒赃数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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