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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国徽律师 昌国徽律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南山区法学会成员,深圳维德公益律师,“新雨”计划进校园授课律师,“法润福田”进社区主讲律师,现为广东兆广律师事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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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昌国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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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终止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外资企业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当企业经营不下去了,可以选择终止,影响外资企业终止的方式包括这些因素:经营期届满,投资决策失误,经营性亏本,发生重大变动等等。想必大家想了解,外资企业终止的主要因素是什么?下面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外资企业终止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1、经营期限到期。部分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初期设立的外资企业,经营期限已届满,投资人无心延长期限继续经营,而宣布终止清算。

  2、投资决策失误。企业设立前,投资人未对市场、政策环境进行充分的调查和科学的分析,草率决策,导致投资决策失误,最终只能以终止企业而告终。

  3、经营性亏损。企业经营不善或经营环境恶化,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若继续经营下去,还会导致更大亏损。大多数关门的企业都是基于这个原因决定终止。

  4、中外合资(合作)者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投资人,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在合资(合作)企业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方面发生较大分歧,最终分道扬镳。

  5、境外投资公司发生重大变动。境外母公司发生股权转让、大股东易人或亡故等变动,股权购买人或继承人无力经营,或境外投资人对全球市场布局发生发变化决定撤出中国,导致公司终止清算。

  6、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

  二、外资企业终止的方式有哪几种?

  1、主动自行清算;

  2、被工商局处罚吊销营业执照,被迫清算;

  3、不清算,被债权人申请到法院,由法院指定清算;(《公司法》184条)

  4、不经营或停止经营,投资人或管理人员撤离;

  5、将股权全部转让出去,以股权转让方式回收投资或转让投资义务、转让全部债权债务;

  6、以变卖资产方式回收投资,然后进行清算或非法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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