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国徽律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南山区法学会成员,深圳维德公益律师,“新雨”计划进校园授课律师,“法润福田”进社区主讲律师,现为广东兆广律师事务... 详细>>
律师姓名:昌国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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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3201510685909
执业律所: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座1306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资企业不仅受中国法律保护,而且受中国法律管辖。那么,想必大家想了解,外资企业终止时,如何安置和补偿职工?下面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1、公司的员工安置时间
对清算公司员工的安置,在时间上可以一次完成,也可以分为数次进行。对于存在延续的经营活动的公司,员工安置时间方案的取舍,就要取决于公司对正在延续的经营活动的态度。如果经营活动全部终止,则员工安置时间可以采取一次完成,以一个时间为准;如果经营活动持延续状态,则需要多个安置时间。简单来说,参与延续经营活动的员工是一个安置时间,其他员工是一个安置时间。
实际操作中,如果选择第一种方式,虽然可以节省员工安置费用,但是存在预期收益无法收回、对老客户利益损害过大和过分透支股东方信用的可能。例如,某公司清算,员工定在某个时间全部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外存在未履行完维护义务的合同,同时还存在履行义务完毕后的收益。公司在解除员工合同的同时也终止了对外的所有业务活动,包括未完的维护义务,这一决定在造成预期收益无法收回的同时,还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长远来看,这一决定很有可能造成透支股东方信用的影响。
如果选择第二种方式,虽然要支付员工的工作费用。可比较起来,对于那些短期内就能完成的合同,很可能会收到良好的效果:一是原合同可以履行完毕,不存在违约的问题,不会给公司带来额外的损失;二是可以收回公司预期的收益,增加公司的效益;三是能较好的维护公司股东方的形象,给客户一种讲信用和负责任的姿态。
2、公司的客户资源和对外信用
在公司的清算中,公司员工与客户普遍存在这样的反映:公司清算,丢掉了所有的客户资源和艰苦打拼下来的企业信用,实在可惜。一个公司的客户资源和对外信用,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公司的日常运营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作为一个正常运作的公司,无论其是存在还是消失,都或多或少有着自身的客户资源和对外信用。这种看之无形用之有形的资源,不会随着公司的灭失而完全消灭。特别是那些经营良久的公司,即使进入清算,其无形资源也仅仅是稍有折扣。所以说,在清算中合理妥善地运作这些无形资源,对一个公司的清算盈亏就显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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