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国徽律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南山区法学会成员,深圳维德公益律师,“新雨”计划进校园授课律师,“法润福田”进社区主讲律师,现为广东兆广律师事务... 详细>>
律师姓名:昌国徽律师
手机号码:1813825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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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3201510685909
执业律所: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座1306
摘要:洗钱为犯罪分子转移和掩饰非法资金、使不法分子达到占有非法资金的目的,从而帮助、刺激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我们身边的洗钱活动包括了什么。
什么是洗钱?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洗钱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犯罪行为。比如,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账户、购买有价证券、转移资金等。
“黑钱”主要来自哪些犯罪活动?
所有因犯罪活动获得的收入都是“黑钱”,将这些“黑钱”存入金融机构、进行投资产生的收益,也是“黑钱”。特别是,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了与“ 洗钱”有关的七类严重的“上游犯罪”,分别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在我国,清洗这七类上游犯罪的“黑钱”,要按洗钱罪论处,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洗钱行为将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或其他相关条款论处。
洗钱活动有哪些途径或方式?
常见的洗钱途径或方式有:
◆通过境内外银行账户过渡,使非法资金进入金融体系;
◆通过地下钱庄,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
◆利用现金交易和发达的经济环境,掩盖洗钱行为;
◆利用别人的账户提现,切断洗钱线索;
◆利用网上银行等各种金融服务,避免引起银行关注;
◆设立空壳公司,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
◆通过买卖股票、基金、保险或设立企业行各种投资活动,将非法资金合法化;
◆通过购买彩票进行洗钱;
◆通过购买房产进行洗钱;
◆通过珠宝古董交易和虚假拍卖进行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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