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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国徽律师 昌国徽律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南山区法学会成员,深圳维德公益律师,“新雨”计划进校园授课律师,“法润福田”进社区主讲律师,现为广东兆广律师事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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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昌国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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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什么?

  导读: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那么在承揽合同的签订中需要具备什么样的主要条款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依《合同法》第252第规定,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承揽的标的。

  是承揽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也可叫承揽的品名或项目。

  2、数量和质量。

  承揽合同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应明确、具体地加以规定。

  3、报酬或酬金。

  承揽合同中应对报酬或酬金作出明确规定,包括报酬的数量,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

  4、承揽方式。

  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可以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5、材料的提供。

  在承揽合同中,用于完成承揽工作的材料是很重要的。因此,《合同法》第225、226条分别就材料的提供进行了规定。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6、履行期限。

  承揽合同要就承揽工作的履行期限作出具体规定。履行期限包括:完成工作的期限,交付定作物的时间、移交工作成果的时间,交付报酬的时间等。这些期限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加以规定。

  7、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由定作人进行,主要就承揽人完成工作在数量、质量等方面是否符合承揽合同的约定加以检验。

  除上述条款外,承揽合同还应就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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