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国徽律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南山区法学会成员,深圳维德公益律师,“新雨”计划进校园授课律师,“法润福田”进社区主讲律师,现为广东兆广律师事务... 详细>>
律师姓名:昌国徽律师
手机号码:18138255926
邮箱地址:672403642@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1510685909
执业律所: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座1306
摘要:
现在社会中,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如果想要做生意,开个店铺就需要租经营场地,签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那么,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纠纷的案由是什么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呢?
一、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纠纷的案由是什么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纠纷的案由一般是租赁合同纠纷。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纠纷的案由是什么
二、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何某,男,54岁,汉族,北京市朝阳区垡头村民,住朝阳区垡头**小区,电话***原告:王某,男,58岁,汉族,北京市朝阳区垡头村民,住朝阳区垡头**小区,电话***
被告:北京***公司,住通州区**号,法定代表人:***,电话***.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场地厂房租赁合同》
? ?2、判令被告向原告给付违约金1200000元。
3、立即腾退所租赁的场地及建筑物。
4、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 ??2006年6月8日,原被告签订《场地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位于通州区场地厂房出租给被告使用,租赁期限为20年,租金为6万元每年,每年6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如逾期违约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或者新建,需向甲方提交涉及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合同签订后,原告便按照约定履行了场地交付等合同义务;可是,在合同履行期间,被告却实施了擅自建房,不维修房屋设施等一系列违约行为,且直至今日尚未支付2010年度租金;2010年7月7日,原告向被告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一份。
原告认为:被告擅自建造厂房、不维修房屋设施、拒付租金等违约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特诉至贵院,望依法裁判。
此致
通州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何某 王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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