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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国徽律师 昌国徽律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南山区法学会成员,深圳维德公益律师,“新雨”计划进校园授课律师,“法润福田”进社区主讲律师,现为广东兆广律师事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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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昌国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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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3201510685909

执业律所: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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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要件是什么?

  摘要:车辆挂靠的性质和其他挂靠类型基本相同,同时车辆挂靠,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

  1、“挂靠者”的四证统一,即:“挂靠者” 购买车辆的行驶证及使用的道路运输证、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四证)上的车主、业户、单位、服务单位都统一为“被挂靠者”的名称;存在名义车主和实际车主。

  2、“挂靠者”向“被挂靠者”交纳管理费;名义车主不参与经营,不获取收益。

  3、挂靠

  摘要: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那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要件是什么呢?

  合同形式只是关于合同如何呈现出来的一种形式而已,比如说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以及一些特定的形式都属于合同的形式,因此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呈现合同内容都可以采用,当然,法律也规定了合同形式要件,我们在订立合同内容的时候也不能随意而定,还是得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进行。

  一、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

  合同生效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立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双方签定有关运输经营的合同或内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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