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国徽律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南山区法学会成员,深圳维德公益律师,“新雨”计划进校园授课律师,“法润福田”进社区主讲律师,现为广东兆广律师事务... 详细>>
律师姓名:昌国徽律师
手机号码:18138255926
邮箱地址:672403642@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1510685909
执业律所: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座1306
摘要:
资本公积金是指从公司的利润以外的收入中 提取的一种公积金。其主要来源有股票溢价收入,财产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赠资产等,其 用途主要是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那么关于其中的分配问题该如何处理?
每股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总股本
。如果公司确实具有高成长性的话,公司会用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的。如果公司不自量力,硬是打肿了脸充胖子,不管自身能力,向股东用资本公积金大比例送股,也会使公司因此走上不归路。也就是因此走上下坡路,从此而一阙不振
▲注意:
1、某些上市公司也还是没有“未分配利润”,每股公积金也有,但就是多年不分配,还美其名曰“为未来的发展增添后劲”。
2、某些上市公司“每股公积金”很高,但就是不愿转增股本,而乐于派息。
以现金形式来回报投资者的上市公司,能够取得投资者的信任,也为以后的融资打下良好的基础。
3、某些上市公司热衷于用公积金“转增股本”,但就是不分配现金。
不断地用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市公司往往受到投资者的广泛欢迎,这样的股票被市场视为“高成长”,长期投资于这类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该公司股票不断的“除权-填权-除权-填权”获得翻倍速、数倍、甚至数十倍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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