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国徽律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南山区法学会成员,深圳维德公益律师,“新雨”计划进校园授课律师,“法润福田”进社区主讲律师,现为广东兆广律师事务... 详细>>
律师姓名:昌国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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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3201510685909
执业律所: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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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不详细了解的人可能会觉得公司设立就是公司成立,但其实二者还是存在很大差距的,怎么快速区分二者?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存在哪些不同?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快速区分的记忆方法:
公司设立手续办完后,公司就成立了。
以上大家可以明白,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并非是一个概念,虽然是简短的一句话,主要是让大家明白其中的差别和顺序。
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的区别: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快速区分
1、所属阶段不同。
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初始阶段,公司的设立包括很多步骤,比如准备材料、筹备资金、制定公司章程,而公司成立是公司建立的最后一步,公司的设立行为已完成。
2、性质不同。
公司设立是一系列行为和程序,而公司成立则是一种状态和结果。
3、结果不同。
公司设立每个程序都需要操作下一步,直至设立行为的全部完成,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就已建立。公司成立则意味着公司的设立行为已完成,自公司成立后,公司即享有独立的人格和享有单独的名称权。
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公司成立只是最后的一个结果,成立公司时最重要的是公司设立的程序和行为,稍微不注意就可能构成设立瑕疵,影响公司人格。
公司设立并不等于公司成立,公司设立行为完成后公司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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