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国徽律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南山区法学会成员,深圳维德公益律师,“新雨”计划进校园授课律师,“法润福田”进社区主讲律师,现为广东兆广律师事务... 详细>>
律师姓名:昌国徽律师
手机号码:18138255926
邮箱地址:672403642@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1510685909
执业律所: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座1306
摘要:股份有限公司是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今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两种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
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2、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申请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3、有公司名称,建立了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文,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文
5、法人股东出具的委派人员参加股东会的委派书(盖法人股东公章)及被委派人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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