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昌国徽律师 昌国徽律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南山区法学会成员,深圳维德公益律师,“新雨”计划进校园授课律师,“法润福田”进社区主讲律师,现为广东兆广律师事务...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昌国徽律师

手机号码:18138255926

邮箱地址:672403642@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1510685909

执业律所: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座1306

法律顾问

关于二胎产假国家规定有什么?

  摘要: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另一个备受人们关注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二胎产假是否也有带薪假期?国家规定了多长时间?二胎产假比一胎产假是否要缩短了?今日我们来看看关于二胎产假的国家规定。

  我国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这说明生育二胎在我国已是合法行为,对于合法的生育行为,依法应当享受我国规定的生产假期。

  在国家的相关规定中,女职工可以享受的产假都是按照“国家法定产假+地方增加产假”的模式,在国家法定产假方面,女职工合法的生育都可以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而各地的增加婚假可具体参考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一胎产假和二胎产假并未时间上的差别。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

  一、产假国家规定:

  1、《劳动法》: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难产的,应当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注意能否享有晚育假,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二、产假相关规定:

  1、产假属于国家规定的法定带薪假期,因此法定的产假期间是不能扣除女职工的工资的。

  2、产假期间的女职工是可以享有生育津贴的,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产假期间的工资。

  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

  ①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或工资,按照女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在上年度为该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按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发放生育津贴。计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按自然天数。

  ②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3、用人单位不得无故与产假期间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产假期间的女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从国家法定产假的角度来看,二胎可以和生育一胎一样享受带薪产假,产假的天数也和一胎产假时间并未差别。需要注意的是,二胎生育时是否符合晚育的标准,如果符合晚育的条件,那么可以在原来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些产假。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18138255926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座1306

粤ICP备16127780号-1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407号 Copyright © 2018 www.changgh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