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国徽律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南山区法学会成员,深圳维德公益律师,“新雨”计划进校园授课律师,“法润福田”进社区主讲律师,现为广东兆广律师事务... 详细>>
律师姓名:昌国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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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3201510685909
执业律所: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座1306
导读:不少大学生毕业后都会选择创业,而创业最需要的就是资金,所以融资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么创业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融资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内部融资
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内部融资的优点有,成本低,周转性好,却风险性很大。内部融资主要是企业所有者的个人积累及其个人借贷等集资方式。这种集资方式除了筹集资金的量有限,不能有效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外,企业往往需要承担较多的外部压力,一旦经营状况不好,此方式便难以继续融资。信用丧失、债务纠纷等一系列严重问题,企业因此进入严重的危机甚至破灭。另外,倘若企业将大量的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则相应的降低了风险抵抗能力,对外部环境变化产生的影响相应增大。
2、商业银行融资
银行贷款是非上市公司外部融资的主要来源。相对于其他外部融资手段,银行贷款具有成本低,速度快等优点。但非上市公司一般在公司规模与资产数额小,非上市公司要获得银行贷款比较困难。非上市公司数量庞大,银行若能充分利用起非上市公司融资这个资源,银行业务量一定迅速增长,但这对银行来说也意味着非常大的风险。信息不对称——非上市公司无法提供银行甄别风险所需的完整财务数据,银行需要收集财务和非财务的各种信息以做判断,仅仅上百万元的贷款,银行投入的人力、物力可能不低于一笔数亿的批发业务,而在收益上显然无法和后者相提并论。在融资上,银行自然更乐意与大企业打交道,而非上市企业又基本上都属于小型公司。并且,能够得到银行贷款的非上市公司来说,也存在不少问题。银行提供的长期贷款比例小,收费名目多,数额大等一系列问题。
3、小额贷款公司
2008年以来,国内实行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放宽了民间资本的金融进入标准,民间资本正式成为信贷市场的一角。这种融资手段充分调动了民间的活跃资金,在一定范围内减少了地下灰色金融行为;此外,对放贷人不准吸收公众存款、闲置利率上限、限制持股比例等约束条件将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与大型金融机构不构成竞争之态,利用市场进行赢利的同时也防止了市场风险的发生。但实际上,小额信贷公司只能缓解非上市企业的短期资金需求,而不能解决长期的实业投资资金需求,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周期短,信贷资金少。一是政策的限制,另外公司自身出于风险方面的顾虑,对大额贷款的发放十分谨慎。非上市公司存在诸如市场环境不稳定、公司发展前景不乐观、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管理不规范等各方面的缺陷,存在很大的信用风险。而且小额贷款公司放贷既不需要企业的全额抵押或者担保,也没有完善的信用评级体系,仅仅依靠信贷员实际观察和接触来确定贷款企业的信用状况及发展前景,这导致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周期短,额度小。
(2)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高。尽管有利率上限的规定,但实际上,小额贷款公司往往会设置一些各式各样的费用及规定以提高实际利率,例如征收管理费、规定利息按照贷款总额而不是贷款余额计算和规定每月都必须归还一部分贷款本金。
因此,面对这么高昂的融资成本,实业经济周期长、利润低、资金回收慢,显然小额贷款公司是无法有效满足的,就像业内人士普遍认同的一样,现在的小额贷款公司只能用于“江湖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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